第一条 为落实出版业高质量发展要求,强化高校出版社服务经济、科技、文化发展的社会责任,湖南大学出版社设立赫曦学术出版基金,每年面向全国支持10种以内高水平学术著作的出版。
第二条 赫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对象是坚持党的方针、政策,对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,促进经济、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产生重要作用的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等多学科门类和多媒体形态的高水平学术出版项目(2024年资助选题重点见附件1)。
第三条 赫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确定,遵循“自愿申请、公平竞争、专家评审、择优立项”的原则。
第四条 赫曦学术出版基金的评审专家,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具有较高学术水平,在相关学科具有一定威望和影响,能够认真、客观、公正、廉洁履行评审职责的人员担任。
第五条 根据申请项目的情况,赫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方式分为全额资助和部分资助。
全额资助,即基金提供全部出版费用,并支付稿酬,稿酬标准为每千字100-200元(税前)。入选赫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的项目如入选了国家出版基金项目,则按照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中的稿酬标准支付,本基金不另行支付稿酬。
部分资助,即基金提供部分出版经费,不足部分由有关单位或个人自筹。
第六条 入选赫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的项目如入选中宣部主题出版项目、中国图书评论学会“中国好书”榜单,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、中宣部“五个一工程”奖、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等国家级重要奖项,除按本办法第五条支付稿酬外,湖南大学出版社额外给与作者每种1万-5万元的稿酬奖励。
第七条 基金申请及管理办法。
1.由项目负责人向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基金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办公室)提交赫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审批表(以下简称审批表,见附件2),提供内容不少于20%的样稿(片),并递交科研项目立项书、成果鉴定书、获奖证书或能证明项目学术水平的其他有关资料。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办公室联系邮箱,另审批表请打印成纸质文件,一式三份,签字盖章后寄送至出版社基金管理办公室。
2.办公室接到申请材料后,约请相关专家审稿,从学术水平、出版价值、社会效益以及著作权等方面提出书面评审意见。
3.湖南大学出版社每年召开一次基金项目评审会,根据专家审稿意见评选出入选赫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项目,同时确定出版补贴的金额。
4.入选赫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的项目由湖南大学出版社列入出版计划,由湖南大学出版社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。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项目,不属于本基金资助范围。
5.资助项目在正式出版前,须经过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的检查、评定,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出版。验收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。
6.入选赫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的项目,原则上要求从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出版,否则取消立项,不予资助。
第八条 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者,项目负责人需向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,视具体情形调整资助方式或取消资助。
1.变更项目承担人(机构);
2.变更已批准的资助项目名称;
3.资助项目的内容有重大变化;
4.资助项目延期完成;
5.终止资助项目;
6.其他重大变更事项。
第九条 2024年度赫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征集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(以收到纸质立项审批表为准)。入选项目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。从2025年开始,每年项目征集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3月31日,并于4月23日公示入选项目。
第十条 本办法由湖南大学出版社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
1.2024年赫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重点
2.赫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审批表
办公室联系人:陈建华 邹丽红
联系电话:13808482965 0731-88822264
联系邮箱:408703860@qq.com
湖南大学出版社
2024年4月